(原标题:伤残鉴定等级与实情不符能否复评?能!东莞一工伤劳动者据此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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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作出鉴定结论并领取相应的工伤待遇后,发现与实际伤情不符,还能再申请复评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工作中严重摔伤的龙合文就是在初次鉴定中被评为伤残六级,后又重新复评为二级。
来自贵州的龙合文是一位模具工,今年38岁。2015年10月14日,龙合文在东莞清溪镇一家五金公司打工时不慎从3米高处摔下,造成全身多处损伤。当年11月2日,龙合文经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
在东莞市桥头医院进行了近一年的康复治疗后龙合文出院,其康复评估显示,当时他还存在双下肢运动感觉障碍、大小便障碍、ADL(日常生活能力)部分不能自理等功能问题。
2017年5月9日,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龙合文作出了工伤六级、未达护理等级的伤残鉴定结论。一个月后,当地工伤保险基金向龙合文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约5.37万元。
然而,此后龙合文在同病友的一次交流中发现,其伤残六级的鉴定结论与其实际伤情明显不符,相差悬殊。龙合文称,自从发生工伤后,自己虽经过住院治疗、工伤康复,但至今双下肢运动仍感觉功能障碍,表现为肚脐以下无感觉、无功能、不能自己弯曲,大小便失禁,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我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年幼儿女,自己从此又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这可怎么办?“绝望之下,龙合文在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后,决心申请复评。
2017年9月,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评定龙合文为伤残二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护理三级,并建议安装使用辅助器具普通轮椅。
3个月后,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向龙合文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约5.38万元,并且从2017年10月起,龙合文每月可领取伤残津贴1829.48元,生活护理费1541.6元,这两份待遇每年按《广东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调整,直至死亡为止。龙合文此前已按初评结论等级领取的工伤补偿待遇则被追回。
龙合文表示,伤残等级从六级升到二级,给自己带来的不仅仅是工伤待遇的提高,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2017年12月,龙合文还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向原来的用人单位追索自己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差额及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据悉,在初次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就停缴了龙合文的社保,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迁厂去了惠州,对其不闻不问。
据了解,此案将于今年3月初开庭。
“工人在线”责编: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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